游客在旅游景点发现意外谁来负责?
这个问题好像用词错误。应该改为“游客在旅游景点发生事故谁负责?”
据我个人了解,游客在旅游景点发现事故时,大概可以分为三种情况来判断:
一是游客因自身原因发生事故。如果您突然晕倒,或者因自身原因滑倒、摔倒,您要承担自己的责任。其实,除了莫名其妙的晕倒、滑倒、摔倒之外,游客还可能会找一些与景区相关的原因,比如路太滑、太陡、台阶太高等等。反正只要能走到边缘,景区就会受到牵连。因此,景区应在重点地点设立醒目的标志,提醒可能存在的风险,这样可能会免除一些责任。
其次,对于因景区设施或服务不足而引发的事故,如重物坠落、车辆故障、动物冲出护栏受伤,甚至蹦极时绳索断裂等,景区毫无疑问应负全部责任。
第三,双方都坚持自己的意见,都认为责任在对方。最典型的事件就是刚刚庭审结束的“八达岭虎伤人案”。奇怪的是,网友们对受害者的谴责铺天盖地,认为他们应该承担自己不守规矩、任性行为造成的灾难后果,而过高的索赔要求更是无理取闹。目前,双方各执一词,陷入僵局,最终结果只能等待法院宣判。
对于这起“老虎伤人案”,我个人认为主要责任在受害女主人身上。进入野生动物园后,不要轻易下车。这是基本常识。不管下车的原因是什么,我们都不能原谅她的无知和任性,害死了她母亲的生命。过度索要赔偿,是企图将自己因无知而犯下的错误转嫁到别人身上,是卑鄙的。
最后建议:作为游客,还是要遵守景区的规章制度,避免伤害他人或自己。
最近能去武汉旅游吗?
最近可以去武汉旅游吗?
我个人的答案是:武汉至今还没有解封。尽管COVID-19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形势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省政府宣布武汉将于4月8日解封。
过一段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到武汉出行会很快,交通也很方便。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值得一看。确实,武汉每一天都不一样。武汉人民欢迎您到武汉旅游,看看今天的武汉新面貌。
我与几个同事结伴旅游,在爬山时一同事突然晕倒,抢救无效死亡,我们有赔偿责任吗?
先不说一般道理,只说国内实际发生的事情。我们来分析一下几种可能:
1、判断是否构成刑事案件。我们一起去旅行,来到了一个人迹罕至的景点。如果他死了而你还活着,那么警方需要调查他是否像你所说的那样因病死亡。更直接地说,就是要确定死亡是人为伤害还是突发疾病造成的。毕竟,在人烟稀少的景区,旅行者最有可能涉嫌谋杀。警方的理由并不难理解;
2、如果是刑事案件,这里就不讨论了,因为你会被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他是突发疾病去世的,那就要看他的患病和死亡与你有没有关系,或者关系有多大。这里最关键的一点是这个行程是否是您组织的:
(1)如果是你组织的,对方家属起诉,法院基本会判你负责。如今,有人一起喝酒而死。如果你不能证明你没有劝人喝酒,那么他就会被认为有一定的责任。出现这种情况,几乎所有旅行社都会被要求赔偿。即使旅行社坚称不赔偿,旅行社也肯定会败诉。这同样适用于你的个人组织;
(2)如果不是你组织的,并且你参加了急救,但他还是死亡,法院一般不会判定你负责;如果不是你组织的,但是你没有参与急救,那就等于看着他等死。那就很难说了。有些法院可能会考虑到不挽救某人生命的相关性,并可能决定您承担一些责任,或者他们可能会认为这是一个道德问题并确定您没有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
1、您需要提供上述各点的证据。如果你不能提供证据,对方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对你来说是不利的。你不可能不承担责任,因为法官不会只听你的说法。至于您的法律责任有多大或者是否不承担责任,取决于法院的判决结果;
2.你在文章中提到你是组织者,所以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如果对方家人懂法律,一定会去法院起诉你,百分百会被追究责任。法院判决,赔偿金额不会小。毕竟人死了(如果你能证明前一天别人喝酒时劝你喝酒,并且死亡与喝酒有关,那么劝你喝酒的人也要承担责任);如果对方家人不懂法律,无意去法院起诉你,那你就捡了个大便宜,窝在家里偷偷享受;
3.为了避免麻烦,以后不要和非家人一起出行,比如开自己的车陪你、组织别人参加你发起的旅游、邀请别人一起喝酒、组织别人参加在您发起的活动中,如海里游泳(容易溺水)、高原旅行(容易脑缺氧死亡)、在农舍玩耍(容易被狗咬伤或狂犬病病毒死亡),游乐园里的蹦极或过山车(容易死于心脏病或脑溢血)等。此类活动一旦发生事故,你很难被法院免除责任;
4、最后提醒大家,千万不要租车,开车上下班时千万不要去接同事,因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你将100%承担法律责任法院。如果你足够不幸,如果有同事去世,你将面临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赔偿。也不例外。本案不存在车主免责的情况。都是交通事故后双方闹翻并提起诉讼,法院片面判决赔偿车主的案件!如果所有赔偿都超过了您车辆的保险金额,那么您将需要自掏腰包支付数十万美元。家庭条件不好的人卖房子补偿的现象很常见。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确实是好心办坏事;
5、一句话:如果游览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主办方难辞其咎,必须承担责任!除非主办方能拿出强有力的、压倒性的证据证明他们没有责任,否则如果死伤者家属提起诉讼,法院百分百判你负责,这是毫无疑问的!唯一的区别就是责任的大小,这必须由法院的判决来决定!
注意:有些人总是询问法律依据。这里,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看看北京动物园被老虎咬伤者的赔偿案例和宁波动物园被老虎咬伤者的理赔案例。他们都有索赔金额从80万到超过210万不等的索赔案件,以及各地酒后死亡人员的赔偿案件。
泰国普吉翻船事故致47名中国游客遇难,事故原因究竟是什么?
“天有不测风云,人可能会遭遇不幸,但别人也可能有福气。”除了天灾之外,这起造成多人死亡的翻船事故,或许也不排除是人祸!据最新消息,昨天下午在泰国普吉岛附近海域发生的一起沉船事故,目前已造成13人死亡,其中大部分是中国人。
普吉岛,这座位于泰国西南部的岛屿,以其迷人的热带风光和丰富的旅游资源而被誉为“安达曼海上的明珠”。每年都有无数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来到这里,其中包括数以百万计的国内游客。
去普吉岛旅游的最佳时间是每年的1月到4月,此时当地的气候比较适合旅游。每年5月至10月,是当地的雨季,因此淡季游客较少。尤其是每年的六月到八月,几乎天天下雨。
事故发生后,当地相关部门立即开展事故搜救行动。事故具体原因还有待泰国方面调查。相信具体调查结论将在稍后阶段向社会公布。
据此前媒体报道,事发后,涉事旅行社老板表示,白天天气很好,没有大浪。然而,当船返程时,突然下大雨并遇到大浪,导致海水从侧面汹涌而至。进入船舱后,船体倾覆,引发事故。
我们初步认为涉事旅行社老板的说法属实。突如其来的恶劣天气,对船舶返航造成了严重影响。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为本案的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呢?我想答案是否定的。
事实上,事故发生时,涉事的三艘游轮并不是该海域唯一准备返航的乘客。幸运逃生的游客李先生表示,事发时乘船返程的乘客过多,因此他无法登上涉事船只。上了下一班船后,他在回来的路上也遇到了大雨。和巨大的波浪。当时,船老大发现海面能见度不足两米。考虑到安全因素,船老大选择及时返回。李老师和船上的人都安然无恙。
由此,我们可以大胆推测两点:
一是乘客多,船舶可能超载;
其次,思想麻痹、对恶劣天气重视不够,是造成悲剧的重要原因。
与天灾相比,更可怕的是人祸!
事实上,近年来泰国普吉岛发生重大旅游事故的情况并不少见。2015年3月25日,普吉岛一辆旅游巴士坠崖,造成3名中国游客死亡、17人受伤;2016年6月8日,普吉岛海域发生游艇相撞事件,造成2名中国游客死亡、34人受伤。
几年前,我公司的一位同事和他的妻子去泰国普吉岛旅游时发生了意外。事故发生时,他们乘坐当地旅行社安排的面包车从酒店出发前往机场。大雨最终酿成严重交通事故,同事的妻子被甩出车外陷入昏迷。由于当地医疗条件一般,同事妻子的伤势未能明显好转,只好回国治疗。最终,她在长时间的昏迷后慢慢好转,但至今仍未完全康复。
泰国作为东南亚小国,吸引了大量中国人前往旅游。除了其特殊美丽的热带风光外,距离近、价格低廉也是重要因素。
作为旅游大国,泰国的服务水平在世界上是可以接受的。但由于仍是发展中国家,国民整体素质与欧美、日韩等一些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同时,相关旅游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也存在一定的缺陷。
悲剧的屡屡发生,与当地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粗心密不可分。当然,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当地对旅游业的管理存在明显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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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栈道真的安全吗?出现过意外事故吗?
我们家就是给别人做这种玻璃的!并不是说玻璃栈道上的玻璃没有防护措施,只是我们的防护措施是肉眼看不到的。其保护措施是一层透明的胶状物质。这种胶水涂在玻璃内部。如果玻璃破碎了,我们就可以看到这种胶水的效果。它将变成一个灵活的网袋来容纳它。这款网袋的承重能力并不比纯玻璃轻。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夹层玻璃实际上比木头、水泥或石头制成的吊桥更安全。
通常栈道玻璃会采用十二层夹层玻璃。即十二块钢化玻璃,每块两面都涂上特殊的胶水,然后粘在一起。由于加工良好,外表看起来就像一整块玻璃。像这样处理玻璃的问题是如何保护玻璃免受自然因素的影响!真正使钢化玻璃破裂的不是人的重量,而是来自大自然的热胀冷缩。暴晒过的玻璃,突然遇到大雨、冰雹就会碎裂。夹层玻璃有一层柔性介质,可以防止玻璃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