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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安徽多名男子被骗彩礼这件事?
现在社会,男多女少,快餐婚姻较为普遍,越来越多的人为了结婚而结婚。没有了往日的两情相悦,也没有古时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相敬如宾,现如今的婚姻隐隐成了搭伙过日子,这也是为什么网上越来越多的人大呼真爱难得。别人对我们好一点,我们就以为世界圆满了,真爱出现了。
谢谢邀请。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前段时间爆出一程序员通过相亲网站找来的妻子,最后被这女人弄得倾家荡产,自己跳楼自杀。这回是这个李姓女子反复结婚离婚,为的是骗取彩礼。这李姓女子的诈骗与程序员前妻的骗财技巧相比,可谓是小巫见大巫。只是我不明白的是,这些让明眼人一眼就能看明白的事,为什么当事人会心甘乐意地被骗?我想理由不外乎以下几点。
那女子肯定比一般女子漂亮,会作妖。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是漂亮女子,对男人有种不可抵挡的杀伤力。漂亮再加上丰富的知识,连像程序员这样的高智商者都无法抵挡。漂亮加上会作妖,是对本问题中的数个男人有杀伤力。所以,见一次面就去领证,旁人看了不可思议的事,这几个男人就这么去做了,好玩。
另一个原因就是这些男人根本就不关注时事新闻。哪怕高智商者如程序员。现在信息透明,新闻中不时会报道这类案子,再加上相亲平台成为秀场常客后,诚信就被打上了问号。然而现实中依然会有这么多人被蒙骗。这种事真的怨不得别人,只能怪受害者自己太无知太糊涂。
再则,是这几个男人贪小便宜的秉性。谈恋爱谈恋爱,是要谈的。经过半年一年的谈,彼此有了深入的了解,然后再谈婚论嫁。而这李姓女子与男子见了一次面就同意扯证,肯定让这男子小确幸,免了谈恋爱花钱的步骤,一下子就扯证结婚,还以为拣了大便宜。谁知,新鲜劲都没过,就被李姓女子离婚了。男人哪,你们虽然看似可怜,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你们知道老祖宗有句话吗,贪小便宜吃大亏。但愿你们用这彩礼钱买个生活中的经验教训吧!
国内现象太奇葩,出世八斤露齿笑,生个千金霜打茄。八斤成了光棍汉,千金倒成香饽饽。千金少了眼光高,八斤多了娶妻难。不良千金动歪脑,性急八斤不动脑,一次见面就撂倒,人财两空八斤恼。受骗八斤还不少,最后报警骗子跑,警察蜀黍有神威,骗子一定跑不了。问我看法有因果,孩时教育培养好,八斤千金同样好。
湖北籍女子李某与陌生男子见面一次就领证结婚,短短一个月又以感情不合分手,很快又与其他男子再结婚、再分手,如此反复是为哪般?青阳警方揭开了这个谜底。
不得不说现在不知廉耻的人真多,除了骗子就是坑,有句话说的好,这个世界上只有骗子是真心对你的,因为他是真心骗你的,不是男人骗色就是女人骗婚,这个社会怎么吗?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的行为是以与被骗人结婚的合法形式掩盖骗取后者财产的非法目的的行为。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该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而缔结的婚姻应为无效婚姻。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这个就可以离婚的。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
希望警方能针对此案,给受害者们讨回公道,并对其骗婚者严厉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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