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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赫店镇苏塘村的路霸拦车事件?
官方结果已经出来了,车主无大事,路霸得到教训,感觉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路霸虽然可恨,但是在中国,是不会被严厉制裁的,没办法。贴个官方通报:2月2日15时32分,无为县公安局赫店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无为县赫店苏塘公社和塘之间有纠纷发生。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在赶到现场时,伤者已被送往医院,因现场一辆白色轿车(皖BD**20)和一辆黑色现代轿车(皖BV**07、车身扎有两条粉红色彩带)有碰撞,随即通知县交警大队石涧中队赶到现场处理。经调查:当日15时许,汪某(男,32岁,赫店镇二埠村人)、王某(男,31岁,赫店镇苏塘村人)、张某(男,31岁,赫店镇二埠村人)三人在苏塘行政村利氏宗祠南二百米左右,路遇钱某(男,27岁,赫店镇宏林行政村人)驾驶的黑色现代轿车(皖BV**07,婚车)。为索要喜烟,王某驾驶白色轿车(皖BD**20)往前行驶了约三十米,斜停在路中央,随后王某与汪某、张某拦住钱某驾驶的车辆,三人分别敲击车窗玻璃索要喜烟。在索要无果的情形下,王某走到该车前方,钱某驾驶的车辆行驶时将其撞倒,随后又撞到了横放在路中间的白色轿车(皖BD**20)。此事造成道路拥堵,引起群众围观。民警在维持现场秩序和疏导交通时,王某东(王某的哥哥,男,31岁,芜湖人)趁人不备,用砖头将皖BV**07轿车前挡风玻璃砸坏。目前:钱某自述,自己驾车撞到王某及轿车,是因三人敲打车玻璃,心里紧张,错踩油门所致,无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暂以道路交通事故受案查处;汪某、王某、张某等人强行索要喜烟的行为及王某东故意损坏财物的行为,县公安局已依法立案查处。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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