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怎么样
简介: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简称交流中心)是商务部直属机构。1983年3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交流中心的主要职能是集中管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和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UNV)与我国的合作,按照授权和管理商务部委托。包括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目的是促进人才交流、经济技术合作和新技术开发,支持中国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交流中心还通过所属的中国非政府组织促进会、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负责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和国内企业的合作;它还负责筹集资金、开展扶贫工作和支持中国经济的发展。
商务局的下属单位有哪些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是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以创新流通、促进消费为使命,负责开展国内外流通产业政策和重大议题的研究咨询,推动流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和宣传。开展流通领域相关产业促进等工作。是集研究咨询、决策支持、产业推广、创新促进、国际合作、会展培训于一体的流通产业促进、服务和协调机构。它是政府、行业、企业之间的沟通。合作的桥梁和纽带。
计划经济时代,商务局下属单位主要有:百货公司、糖酒公司、食品公司、五金制品公司、餐饮服务公司、煤炭建筑公司、商业联合公司、商业储运公司、石油公司、曲酒酒厂、老酒公司。工厂、糖果厂、啤酒厂、商业职员学校、三坝宾馆、交通宾馆、人民宾馆、跃进宾馆等。
负责商务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行政监察工作。开展党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作出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洁监督;监督同级和下级党委;监督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接受检举控告,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检查处理违纪违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案件党员的处分;接受党员的投诉和投诉;确保党员政治权利不受侵犯。推进商务部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承担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任务。
商务部各局、企业:
1.代办服务局
负责部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与部机关签订并履行后勤服务合同。负责部机关委托的服务型、交易型物流管理职能,与部机关签订并履行委托协议。承担商务部委托持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实现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对管理局服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承办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对外贸易发展局
贯彻落实国家对外贸易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为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相关服务,促进中外企业双向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份额,增强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占有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开展促进进出口公共服务
3、投资促进局
落实我国“引进来”和“走出去”相关政策,为我国吸收外资和企业境外投资提供双向投资促进服务。
4.国际经济合作局
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局是商务部按照“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行政体制改革精神,为加强对我国对外援助工作的管理,于2003年7月成立的直属事业单位。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
5.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商务出版社)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是集经济贸易研究、信息咨询、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会科学研究咨询机构。
6.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通过开展多双边经济技术交流和国际发展合作,支持改革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帮助受援国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增进中国同受援国友谊,推动建设开放型国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是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是贯彻落实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政策的执行部门。是商务部授权的唯一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机构。负责商务部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以及各项事务工作
8.国际商报
《中国经营新闻网》由商务部国际商报社主办。是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的全国业务系统中网络宣传和信息服务的重要窗口。是我国商务领域行业独家、权威的信息信息服务网络。平台。
9.培训中心
商务部国际商务培训学院是商务部唯一直属的教育培训机构。成立于1980年,由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管理干部学院和亚太国际贸易培训中心合并而成。学院主要职责负责全国援外培训的协调管理、援外培训的实施、业务领域的业务培训、党校培训和会议服务等工作。
10.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其62年的专业办展经验、卓越的业绩、专业的服务,在中国会展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11.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12.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13.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
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是商务部直属司(局)级机构。
14.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不仅是中国为世界各国展示国家发展成就、开展国际贸易搭建的开放型国际合作平台,也是中国为世界各国探讨重大问题提供的国际公共产品。解决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问题,完善全球经济治理。
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具体活动,依照法定条件需要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与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授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共服务、与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特殊声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质和资格的;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审批的;ETC。
(五)设立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等需要认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实行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的发展历史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的前身是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交流中心)国际非政府组织联络处。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交流中心成为我国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合作的协调机构。
中国国际非政府组织促进会自开展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合作以来,始终与国际非政府组织以及从事发展和经济技术的多双边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流。从1986年与欧洲对华援助集团(德国农业行动、英国乐施会和荷兰国际发展合作组织)签署我国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第一份合作协议到2004年12月底,中国非政府事务促进会已与150多个境外民间组织和国际多双边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来自19个国家或地区的66个境外民间组织和国际多双边机构向我国提供资金援助共计2.9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境内各方。项目配套资金2.1亿元。项目覆盖30个省、市、自治区78个贫困县,共安排项目275个。项目安排重点关注我国著名的沂蒙山、大别山、川北、陕北老区、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众多少数民族地区。上述项目的实施,为我国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老区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脱贫致富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非政府事务促进会在国内有正式会员115家,与国内各级政府、高等院校、研究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开展了广泛的合作与交流。中国非政府组织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国际组织合作的项目主要涵盖农业生产、基本生活需求(人畜饮水等)、创收活动(水产养殖)等领域。产品、手工业和畜牧业)、社区综合发展、医疗卫生和援助。贫困、环境资源保护、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机构能力建设、实用技术培训、紧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妇女参与发展项目(技术培训和提高妇女地位)以及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处长是公务员吗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主任,公务员。相关资料显示,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主任为正处级官员,公务员。
商务部直属单位都有哪些
代办服务中心(代办服务局)、
配额发牌局
、对外贸易发展中心(商务部对外贸易发展事务局、中资企业境外经营投诉服务中心)、
国际商业新闻
、对外贸易投资促进中心(投资促进局)、
商务部培训中心
、国际经济合作中心(国际经济合作局)、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所(商务出版社)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屠宰技术鉴定中心)。
可以在商务部网站上找到。